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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权就有道理!

2010年最后一天听到的最不负责任/烂/可耻/无奈的一句话:
“以前的老师没做,现在人已经走了,无法追究。现在你接手,就是你做。你不做就是你的错了!well,只能说是你倒霉!”

那么我想问问,如果以前的校长将大笔公款拿走了,现在你做校长,教育局说:
“以前的校长贪污,现在人已经走了,无法追究。现在你接手,就得填数。你不肯填就去坐牢吧。well,只能说是你倒霉!”

上司的工作范围应该是包括确定每位员工都把工作做好,倘若发现员工没办好事,应该谴责那些员工。同时也得检讨自己,因为确实是自己的下属所犯下的错误。员工和上司的差别难道不就是这样吗?公司给予上司和员工不同的工资,这也是其中的原因吧!即使真的无法追究了,至少好好地谈,想个解决方案,而不是以一句烂仔下三流的话来包庇员工和推掉自己的过错和责任。难怪有家长说教师其实是拿正牌的黑社会等的话。

其实这样的情形应该不只是发生于教育界,各行各业都有这种现象。我是一位老师,并非一位资深校长,更没上过任何管理学的课程,吃饭的量更是不比校长们吃盐的量多,可是我知道什么是道理!有句广东话:“错要认,打要站定”。倘若这样的人都能是教育界的推动者,家长不如将孩子留在家中自己教导,因为这些颠倒是非人不配当你们孩子的老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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